会议专题

重构法律援助范围之思考

法律援助经历了一个从律师自发的慈善行为逐步演变为国家行为、政府责任的过程.文章介绍了我国现行法律援助范围存在的缺陷,和统一法律援助范围的立法构想,明确了不予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指出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法律援助范围的大小,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尺。

法律援助 立法构想 政府责任 和谐社会

黄丽娥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

国内会议

200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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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3

2009-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