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诉讼的秩序--行业纠纷解决的法社会学分析
本文从一则案例出发,对行业纠纷发生后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便利、成本、功能、方式和效果等因素比较分析,从解纷主体来看,可以通过行政放权、法院支持来突出行业协会在纠纷解决中的自治功能。并非完美无缺的行业协会纠纷解决机制可以通过完善运作程序、强调专业素养、强化合意效果、重塑行业规范来提高可适用性。
民事诉讼法 行业纠纷 调解制度 司法公正
王铁玲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680-689
2008-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