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房二卖”的法律救济--兼论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对违约赔偿之介入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一房多卖”现象引发了大量的诉讼,该类型的案件占近年来在法院受理案件的比例持续增多,其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正日益引起法官更多的思考。通过分析“一房二卖”现象,购房人的损失,正是违约卖房人已经现实取得的升值利益,并没有增加违约方的负担。因此,对于对房屋升值损失的支持,不以房屋合同签订时确定交易总额为限,并没有伤害到违约方的合法利益。相反,对于信赖利益的保护,对于维护交易的安全,敦促当事人履行义务,构建诚信社会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物权法 商品房 违约赔偿制度 法律救济 权益保护
陈景光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917-925
2008-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