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议非事故原因造成的铁路旅客损害赔偿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由于《条例》旨在解决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理的问题,所以,对非事故原因造成的旅客人身伤亡如何赔偿的问题,因受体例限制而未规定.笔者到相关铁路部门进行了走访调查,结合法院审理的大量典型案例,针对该类案件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并提出了审判对策和立法建议,以求教于同仁.

交通事故 铁路旅客 损害赔偿 法律保护 立法完善

黄喜安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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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