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司法行为规范的价值考量与标准建构--以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为例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民事案件的方式进入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作用更为显现,构建和谐社会亦将民事审判置于更为重要的地位。本文以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为例,对民事司法行为规范加以探究,分析了不规范民事司法行为的现实表现和具体原因,研究了民事司法行为规范的标准建构,探讨了民事司法行为规范的完善与展望,从民事审判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出发,摆脱历史传统与体制因素的局限,树立科学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构建与完善符合审判实践所需要的司法行为规范标准,将规范民事司法行为作为实现公平正义以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民事司法 行为规范 价值管理 制度建设
李旭辉 常亮 张钰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02-212
2008-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