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合同从本质上遏制医疗纠纷的探讨
在传统文化里,陈旧观念已被现代医学所摈弃,医患关系的理想模式已从过去的主动一被动型,引导—合作型过渡到现代所倡导的相互参与型.在这种模式里,医患双方有着大致相同的主动性和权利,其相互依存、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和实施.然而,目前立法规范的缺位导致这种模式的调节失灵,致使无法对层出不穷的医疗纠纷加以遏制,此时,以平等为精髓的医疗合同立法亟待提上日程.
医疗纠纷 合同责任 医患关系 立法完善
王玉春
城阳区人民医院,城阳266109
国内会议
青岛
中文
448-450
2008-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