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刑法与行政刑法之间的冲突和协调--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5条为范例
本文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5条的规定为范例,来解构刑事刑法与行政刑法间的冲突和协调。本文介绍了行政刑法的立法模式及其评价,分析了《条例》第25条与刑事刑法衔接上的缺憾,分析刑事刑法与行政刑法脱节的原因,从而提出协调刑事刑法与行政刑法的基本路径。
刑事刑法 行政刑法 法律冲突 协调机制
熊永明
南昌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46-355
2008-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刑事刑法 行政刑法 法律冲突 协调机制
熊永明
南昌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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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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