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绝经后皮下埋植剂取出困难一例报告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来,公民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及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也得到进一步的保障。一般情况下,皮埋剂适用于≤40岁的健康妇女,且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可因为各种原因及可能是当时施术者的疏忽未能对其进行生殖健康咨询及教育,未说服其放弃此种避孕方式,并瞩其随访。也可能该对象忙于工作,疏于自身健康管理,导致其放置皮埋剂13年+,至绝经后期(收经后5年+)才想起要取出皮埋剂,导致皮埋剂老化,取出困难。皮埋剂是纯孕激素制剂,理论上孕激素有影响脂代谢的可能,对心血管不利,增加卒中、心肌梗死的发病率,但研究发现国产皮埋剂对人体脂代谢无明显不良副作用,本病例皮埋13年+及皮取后亦未发现上述不良反应,但在临床上还是要引以为戒,一定要做到避孕节育技术的咨询及知情选择,瞩其定期随访,及时提供避孕节育措施变更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并依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因人制宜,常年开展面对面的信息交流、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按需上门防视并送药具上门服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化的新型计生模式,并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群众的生殖健康。

绝经后妇女 皮下埋植剂 取出困难 计划生育 生殖健康

陈粮 黄贝媚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所 5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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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第十届全国计划生育学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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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