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多维比较与创新思考

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既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又是建设透明的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从现有的实践效果看,我国的行政复议、司法救济仍然存在原告主体资格、受案范围以及损害赔偿等诸多问题.文章在分析、借鉴国外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成功方式、途径的基础上,提出从立法升级、屏蔽审查、公益诉讼三方面建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创新的建议.

政府信息公开 救济制度 法律法规 诉讼模式 立法完善

相丽玲 王晴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太原030006

国内会议

2013年“公平 公开 共享:我们需要的信息社会”学术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51-57

2013-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