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的适度公开
侦查适度公开不仅是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也是有效制约侦查权的重要手段,在谋求刑事领域国家和社会沟通互动方面更是必要的途径和手段.本文阐述了侦查适度公开的界定与辨析,对侦查公开的域外制度进行了考察,以侦查适度公开为原则对我国侦查公开制度进行完善,为保证信息准确,对案件信息的披露不宜在侦查的最初阶段,相关信息一般应进行较充分核实、查证,才能向社会公布。
刑事讼诉法 侦查适度公开制度 权利保护 立法完善
徐阳 杨慧
辽宁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太原
中文
99-103
2010-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