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事审判程序的改革与完善--论我国法院变更罪名的程序性条件的建构

本文以程序性条件的设定为宗旨,指出我国法院变更罪名的程序性条件至少应当包括时间条件、主体条件和防御条件三个要素,以期能够建构一套适合我国的法院变更起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制度,并使其在立法与司法层面都合理、合法.

刑事讼诉法 审判程序 罪名变更制度 立法完善

刘仁琦

西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事讼诉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

太原

中文

251-255

2010-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