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对不起诉中引进特别程序的法律思考--以被不起诉人的权利救济为视角
本文从被不起诉人的权利救济的视角,认为有必要在检察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增设一个由被不起诉人向法院申请确认自己无罪的特别程序,让法院对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正确性进行审查,以全面维护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相对不起诉制度的完善。
刑事讼诉法 被不起诉人 审前程序 权利救济 立法完善
刘少军 叶雨晴
安徽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太原
中文
430-434
2010-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