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利益相关者与国有企业MBO行为--以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MBO为例

从2005年中国政府叫停国有大型企业的MBO后,各种”曲线”或”隐性”MBO先后走入前台,双汇MBO是其中较典型的一例.本文在重点分析了双汇借助外资财务投资公司完成MBO及境内机构投资者与管理层的博弈等过程,发现双汇成功实施MBO的关键因素是与外资各取所需的合作、地方政府的配合以及管理层对境内机构投资者权益诉求的妥协.这种MBO选择是一种资本运营创新,同时也显现了国有股权改制中监管制度的缺失.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为MBO创造有利的环境,必须强化对地方政府在国有股权转让、国企改制中的行为监管,严格透明程序,强制导入公开竞标、挂牌交易;提高境外财务投资者参与国企股权的政策门槛、合理定价和严格禁售条件;多方着手,公司内外结合,加大境内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的力度;不断改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防范内部人控制,严查关联交易,提高资产定价的公正性,引导符合全体股东长期价值的财务行为;规范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尤其是投资银行业务创新和发展债券市场 是为MBO创造良好的环境的关键.

国有企业 管理者收购行为 利益相关者 股权转让

魏成龙

北京师范大学

国内会议

2013公共政策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77-192

2013-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