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FTA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最大和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内容丰富,堪称区域性贸易和投资协定的典范.其第11章关于投资的规则,对投资者和投资的界定很广泛,规定了高标准的投资待遇,严格限制了投资的业绩要求,规定了高水平的投资补偿标准,建立了高效而独特的争端解决机制,仲裁庭在许多案例中对NAFTA条文进行了扩展解释,反映了投资自由化和高标准的投资保护的要求,对国际投资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国际投资法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 绩效管理 补偿机制
葛壮志
辽宁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暨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
上海
中文
136-140
2012-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