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美国统一商法典》动产担保制度评析--兼论我国动产担保制度之完善

美国《统一商法典》(以下简称UCC)第九编担保交易编被认为是所有章节中原创性最高,最具有示范意义的部分.我国台湾地区,加拿大,以及欧盟的相关法律都不同程度引入了UCC基于动产担保的相关理念和规制.UCC第九编凸显了带有鲜明美国特色的法律实用主义思想,构建了一元担保体系的具体形态,实现了传统沿袭与制度创新的结合.我国动产担保领域现存的相关立法存在一些弊端:动产权利之间的区分僵化,动产权益之间的界限模糊,没有统一权威的动产权益担保登记体系.审查形式,登记效力,登记错误赔偿等内容立法缺位.引入ucc所倡导的一元担保体制,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登记体系,明确权利受偿的优先顺位,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经济高速发展,对非公经济的发展,壮大有显著的作用.

动产担保制度 立法完善 《美国统一商法典》 法律适用

徐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暨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

上海

中文

236-241

2012-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