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高海燕案兼评两岸四地的司法合作
香港法院对内地仲裁裁决申请在香港执行的案件再次重申了香港法院对公共政策严格解释的立场,只有执行内地仲裁裁决违反香港道德和公平的基本理念方能不予执行.该案也突出了反映了香港法院对程序公正的重视,以及内地和香港法律实践的差异.从目前的两岸四地司法合作实践来看,相关机构本着务实的态度,首先解决司法实践中当务之急的问题,主要涉及司法协助,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民商事判决等.随着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密切,在司法合作的基础上,可以推进两岸四地的私法统一进程.
仲裁 法律问题 司法合作 公共政策
薛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暨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
上海
中文
293-295
2012-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