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具体求刑与量刑准则模式之实证研究
犯罪的起诉与量刑是刑事司法活动必须解决的二项根本问题,尽管台湾地区相关法令对于如何求刑和定罪之基本精神和原则均有所规定,但在整个刑事司法执行过程中,实际执行和审判结果仍可能在不一致.本研究从检察官具体求刑与法官量刑行为的研究出发,以达到下列二项目的:(1)搜集美国、英国、澳洲、荷兰等四个国家有关检察官具体求刑与法官量刑改革的成果,进行比较分析,了解求刑与量刑因素审酌的「重要性准则」.(2)对台湾地区179位检察官和169位法官进行问卷调查,以了解检察官求刑和法官量刑准则设置和模式等的看法和态度.研究结果显示,美国、英国、澳洲、荷兰等具体求刑与量刑模式与准则具有下列共同特性:(1)量刑准则较为盛行,求刑准则以荷兰为典范;(2)不同模式各有其擅场,荷兰模式求刑准则具参考价值;(3)由专责主导机关负责、准则效力不一(具强制力、参考性、自愿性均有);(4)资讯支援系统为重要辅助;(5)准则建立有助于提高求刑与审判结果一致性等.而台湾地区察官与法官问卷调查结果则发现,在建立求刑与量刑准则态度方面,获得受访检察官同意者包括:「建立一套叙述性量刑与求刑准则」、「对不同犯罪类型建立不同具体求刑准则」、「依犯罪人年龄建立不同具体求刑/量刑准则」等,文中并就实证调查结果,对未来建立具体求刑与量刑准则提出相关建议.
量刑准则 求刑准则 刑事处罚 台湾地区
陈玉书 林健阳 郭豫珍 邱晓丽
美國杜克大學 美國聖休士頓大學 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76-194
2010-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