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后之实践与概况

本次协议之签订,是在既有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制度化且横跨调查、侦查、诉追、审判及执行之全面司法合作,应能有效地打击两岸犯罪,共创两岸人民双赢。而台湾刑事警察局亦因此协议之签署,于原编制内再建制一「两岸侦查组」之组织为因应,并担任两岸打击犯罪之沟通与联络桥梁。

司法制度 犯罪预防 合作机制

郑林在

台湾辅仁大学

国内会议

第二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

北京

中文

279-291

2010-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