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椎恶性肿瘤术后复发的外科治疗
目的:总结胸椎恶性肿瘤术后复发的外科治疗结果并探讨其治疗策略.方法:2009年10月至2012年10月,共12例胸椎恶性肿瘤初次术后复发的患者接受了外科治疗,其中软骨肉瘤2例,骨肉瘤1例,低度恶性血管内皮细胞瘤1例,血管肉瘤1例,侵袭性骨母细胞瘤1例,转移瘤6例.全部病例均为一期手术,手术方式包括全脊椎切除3例(其中2例整块切除,1例分块切除)、病灶刮除6例、姑息性减压3例,均采用椎弓根钉内固定及钛网重建或骨水泥填充.术后接受单纯化疗4例,接受单纯局部放疗2例,接受联合放、化疗3例,其余3例患者未行放、化疗.结果:手术时间平均223.33±90.08分钟,术中出血量平均1585.83±1203.25ml.术后所有患者局部疼痛均有不同程度缓解.10例脊髓神经功能损伤的病例中术后较术前改善8例,无变化1例,恶化1例.手术并发症包括脑脊液漏3例,经引流、延长卧床时间处理后愈合; 因胸膜破裂引起的血气胸2例,经胸腔穿刺闭式引流后恢复;切口皮肤坏死2例,经及时清创和二次缝合后均愈合.二次术后复发2例,其中1例行第三次手术,另1例行单纯放疗.除随访过程中死亡的病例术后至少随访12个月,平均随访时间13.92-±10.94个月.生存分析结果显示平均术后生存期为18.57±4.27个月.结论:胸椎恶性肿瘤术后复发的二次手术风险较大,外科治疗应根据肿瘤的类型和分期采取不同的手术方式.对于能够彻底切除的复发肿瘤仍然可以尝试整块切除;而对于不能彻底切除的原发肿瘤和转移性肿瘤应采取姑息性手术,避免过度手术.对于放、化疗敏感的肿瘤应该积极采取放、化疗.
胸椎恶性肿瘤 术后复发 外科治疗 风险评估 临床疗效
李浩淼 雷紫雄 梁鹏展 金大地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骨肿瘤科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497-504
2013-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