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人文精神在医学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融通研究
医学人文精神的培养应贯穿于医学院校的全部教育环节当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非常适合融入医学人文教育,二者可以相得益彰.将医学人文精神融入”思与法”教学中,既是医学院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医学院校特色教学的全新尝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虽有共同的教学原则和方法,但毕竟不是一个学科,医学人文精神的融通教学,要根据二者的不同,采取针对性的方法.在融通于”思想道德修养”教学时采用榜样法、影像教学法、情景教育法、自我教育法;在融通于”法律基础”教育时采用学科比较法、价值分析法和法条分析法、案例分析法.
高等医学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教学改革 人文精神
田丰
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太原 030001
国内会议
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教学管理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太原
中文
239-242
201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