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职住关系的问与策--交通出行视角下北京市职住关系分析
《雅典宪章》提出了“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是城市的四大功能,并指出各个功能要协调发展,保持之间的平衡.其中,居住、工作不仅是两个最主要的城市功能,还将直接影响到交通功能是否良性运转以及社会稳定和谐.随着城市的发展,“职住平衡”的概念被广泛应用于城市规划领域.2004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以及自2006年起编制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及一系列保障性住房规划中都明确提出了“符合城市空间结构调整方向”、“综合考虑就业与居住的均衡发展需求”等原则,体现了引导职住平衡发展的思路和要求.虽然职住平衡的理念已经逐步体现在城市规划及相关研究中,但大家的脑海中仍存在有很多疑问。本文就如何界定职住平衡,如何评价职住关系,北京的职住关系是否平衡以及如何在职住不平衡的状态下引导和改善职住关系等一系列问题针对以北京为例的大城市职住关系现况,分别从“何为职住平衡”、“为何职住平衡”、“北京怎么样”、“我们能做些什么”等问题出发,以交通通勤出行特征为研究对象,界定了职住平衡的概念与评价标准,分析了现状北京市及典型区域的职住关系现状,提出了职住关系评价方法和完善职住关系的措施建议.从而可以针对大城市发展中存在的职住不平衡问题,提出促进职住平衡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城市规划 职住关系 交通通勤 评价标准
史亮 张鑫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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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