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视角反思“沟通式规划”在中国的引入
本文首先回顾了在中国引入“沟通式规划”的主要文献,发现主流观点一般自然地接受了应用“沟通式规划”理念提高公众参与层次的必要性,但对引入西方理论应关注的特殊制度背景剖析不够.然后文章从中国社会经济转型的背景出发,研究这种对沟通式规划“呼吁”背后的原因.当前社会力在中国规划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本文质疑沟通式规划是否是在中国规划中引入社会力的最佳手段.从制度角度反思,在西方,尤其是欧洲各国多样化的制度背景下,沟通式规划的实践并不理想.而在中国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以及特殊的土地产权制度背景下,城市发展形成了不平衡的权力关系,这更非沟通式规划实践的良好土壤.最后,本文选取了两个案例,这两个案例之所以能够较为成功的实践“沟通式规划”的理念,是因为它们都具备打破不平衡权力关系的特殊环境,而这种特殊环境的推广是有局限性的.因此,在中国应用“沟通式规划”理念时应该更加理性.
城市经济 沟通式规划 土地产权制度 公众参与
胡映洁 安頔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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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