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平衡多元利益主体的城际轨道综合开发制度设计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城镇群发展阶段,城际轨道交通也步入大规模建设时期.在多元建设主体、多元利益主体的特殊国情背景下,如何设计一套公平、合理的机制,并通过轨道综合开发获得的效益反哺轨道建设运营,是现阶段国内各省市面临的核心问题.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利用的开发收益应体现沿线地方政府投入的土地、资金等成本和合作开发收益,同时要按照市场规则给予其他的市场主体参与者以合理报酬,从而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的积极性.本文结合珠三角城际轨道建设的有关经验,按照“谁投资,谁得益”的原则构建全省为主体、省市协同的行政主导机制,各开发主体按照省统一规划实施土地综合开发.通过轨道交通项目红线内土地开发工作由该轨道交通项目业主承担,红线外土地开发采取“一市一公司、一地一政策”的制度设计,力争在平衡多元主体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城际轨道交通资源与城市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城际轨道 交通资源 综合开发 制度设计 多元利益主体

邵源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2013年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年会暨第27次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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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