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长江采砂执法案例看水法律法规与刑法的衔接问题

经过多年治理,长江河道江苏段的非法采砂总体处于可控态势,但局部水域仍时有反复.近几年,江苏省水利厅及泰州、南通、镇江等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积极会商,运用刑事手段打击了几个违法团伙,收到了良好效果.但这几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也进一步暴露了水法律法规与刑法衔接上的问题.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是任何其他法律所没有的。因此,要确保水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必须将水法律法规尽快与刑法相衔接。但因为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根据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必须是社会影响大、危害性极高的水事违法行为才能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这个切人点必须找准,才可能有所突破。笔者认为目前可以从两个方面寻找热点、寻求突破:一是从非法取水入手,二是从非法采砂入手。

河段采砂 水法律法规 刑法 案例推理

沈建良 谢朝勇 李琴

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210029,南京 江苏省灌溉动力管理二处,211500,南京 江苏省淮安市水政监察支队,223005,淮安

国内会议

中国水利学会调水专业委员会2013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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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