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者?
自中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有过不同的界定.但无论怎样界定,都充分肯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面价值.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中明确为它定性,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 认定者 法律法规 资源保护
张勃
北京联合大学,北京,10101
国内会议
文化遗产区域保护与活化学术研讨会暨首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生论坛
北京
中文
58-61
2013-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