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区域保护人才培养必须重视区域性特点
从保护的角度而言,中国相关法律文件对”文化遗产区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有针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场所”和”特定区域”.概括说来,可以称为”文化遗产区域”.在文化遗产区域保护人才培养时,必须重视区域性特点.
文化遗产 人才培养 区域性特点 资源保护
刘再聪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 兰州 730070
国内会议
文化遗产区域保护与活化学术研讨会暨首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生论坛
北京
中文
352-355
2013-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