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美国环境保护总署
本文通过分析美国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执法、法规标准,提出美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执法机构的设置都是从可执行性出发。没有可执行性的法规和标准就是浪费人力物力,制造腐败。同时官商分离,官商绝不可搅在一起,避免出现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负责环境执法的机构不能也不应该参与任何公司和项目的商务运作和变相的利益输送。考察一个环保部门一个地方政府的环保的责任,就是看它的环境是不是改善了,污染水平是不是降低了,人们的健康是不是改善了。而不是看发表了多少文件,处罚了多少违法事件。
环境保护 法律规制 执行标准 美国
李家柱
北京蓝丽佳美化工科技中心
国内会议
嘉兴
中文
39-40
2013-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