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丧失医疗纠纷因果关系及参与程度鉴定分析
机会丧失医疗纠纷案件在我国司法鉴定实践中并不少见,但较少见有关机会丧失理论的文献报道.通过回顾一例胆囊癌延误治疗及一例胰腺癌延误诊治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例,分析类似案例中因果关系分析及参与程度判定的方法与原则.案例1中,医方未能将石蜡病理确诊的“胆囊癌”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案例2中,医师有违当时医疗水准,“疏忽”了明显的胰腺CT改变,未做进一步检查的提示与告知.故两件案例中,均存在医师侵犯患者知情权的过错.案例1属医方未告知已经“知道”的病情诊断,案例2则属医方未告知“应当知道”的须行进一步诊治的情形.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未及时知情,使患者失去进一步治疗的机会,与患者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总结认为,疾病本身的严重性是患者最终死亡的主要原因,但根据“机会丧失”学说与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判定两案例医疗过错与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过错对后果的参与程度分别为30%与10%左右.
机会丧失医疗纠纷 因果关系 司法鉴定 知情权
彭书雅 夏文涛
苏州大学医学部法医学系,江苏苏州 21512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 200063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 2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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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