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因素影响医疗行为法医学鉴定1例
本文以一例宫内孕患者分娩后出现神经不清的案例为例,讨论了一直以来社会因素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影响,指出了医院作为诊疗行为实施的主体,采取有效沟通、详尽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正确诊疗行为的意义,并充分认识由社会因素决定的诊疗措施的不当及后果,应成为鉴定中考虑的重要内容.
医疗行为 司法鉴定 社会因素
李开 王建文 张锴 唐伟 周济鹏
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江苏 南京 212209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36-36
2013-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