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眼损伤后的医疗损害的法医学鉴定1例

本文介绍了一例因手术治疗眼部疾病不当,致使左眼瞳孔散大,头晕目眩,视力减退的案例.经法医学鉴定,认为被鉴定人在第一次住院手术前后散瞳,应使用活动性散瞳剂如复方托品酸胺等,避免瞳孔开大肌的强直性收缩,但医院持续使用阿托品眼膏这一较强的散瞳药物,造成了患者左瞳孔的强直性散大.因此,其左瞳孔的强直性散大与医院的不当用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损害 法医学鉴定 赔偿责任 眼损伤 手术治疗

孙会艳 张丽敏 安平 陈佳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内蒙古 赤峰 024000

国内会议

2013‘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研讨会

贵阳

中文

45-46

2013-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