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通过司法鉴定成功处理医疗纠纷案1例

本文介绍了一例肾结石切除术医疗纠纷案件,在研究患者病情病例记录的基础上,进行相应法医学鉴定,认为医院在对被鉴定人的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过错约50%-60%;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之规定,被鉴定人其左肾切除鉴定为八级伤残;被鉴定人右肾结石需要继续治疗,但与被告医院无因果关系.

医疗纠纷 司法鉴定 赔偿责任 肾结石切除术

郭建平 李茂阳 王亮 罗勤 成杰

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四川 成都 610043

国内会议

2013‘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研讨会

贵阳

中文

49-51

2013-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