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中的医疗水平

医疗损害技术鉴定需要考虑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尽到的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该义务的判断标准,应当依据医疗惯例和常规、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统编教材和中华医学会的诊疗技术、医学文献、医疗机构地域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医疗损害 技术鉴定工作 病理诊断 临床治疗

冯宗美 陈玉林

海南省中医院,海南海口 570203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海南儋州 571700

国内会议

2013‘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研讨会

贵阳

中文

115-117

2013-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