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判定依据的讨论
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我国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已经作了明确地规定.根据规定,在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分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违反有关注意义务的规定,如是否违反告知义务、是否违反知情同情意义务、是否违反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是否违反转医义务等.二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违反国家制定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规定,就应当判定其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
医疗过错 判定依据 法律解释 评价标准 医务人员
周志官
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浙江宁波,315040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140-143
2013-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