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家校合作之道

香港政府在教育政策上采取“权力下放”,积极推进学校成立法团校董会、家长教师会等组织;透过选举,家长可以进入法团校董会成为家长校董,直接参与学校的决策及管理;又或家长可以进入家教会,与老师们共同推动及参与更多的家校活动。指出,要推行优质的学校教育,首要的是家校双方先放下固有的思维和执着,与时并进;家长一方面积极参与培训,提升个人的素质、素养;另一方面,学校可凝聚家长的力量,协助学校推动各项校务工作。当学校集结不同的持份者,彼此和谐协作,从不同的角色和经验,互相交流,共谋学校未来发展的政策,相信这才是家校合作之道。

初等教育 家校合作 政策改革 组织管理

李锦棠

香港路德会吕祥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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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小学校长论坛(2012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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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