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学校≥学校、家庭、社会--家校合作的思考与实践
当前深圳家校合作模式整体来说尚不足够,概括为以下几点: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对家校合作认识有余,但缺乏积极性;家校沟通方式虽不少,但缺少互动性;家校合作活动随意性大,缺乏计划性。指出,家校合作应坚持“一个中心,两大主体,三项原则,四种措施,N种方式”,不断创新家校合作的形式,发挥家校教育的合力,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基础教育 家校合作 体制创新 教学质量
房佩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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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