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路径的分析与思考
家庭医生责任制是以社区为载体、家庭为单位、个人为目标,以契约服务的形式为家庭及其每个成员提供连续性、协调性、可及性的综合医疗保健服务模式.家庭医生责任制是改变医生坐诊模式,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重要途径.但家庭医生责任制绝非社区卫生服务的翻版以及简单的合同式约束,它应该具备充分的接受方适应、提供方准备以及卫生服务的战略调整.
社区首诊制 家庭医生责任制 体制改革 居民健康权 制度安排
赖光强 陈暤璘 张校辉
深圳市社区卫生协会 深圳市卫生局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深圳市福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国内会议
2011家庭医生式服务·北京论坛暨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经验交流会
北京
中文
231-233
2011-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