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在民族地区贯彻落实新思路--以广西瑶族苗族为例
本文选择广西瑶族苗族地区为着眼点,探索《婚姻法》在民族地区贯彻落实新思路,是因为在广西瑶族苗族传统乡规民约中就有与《婚姻法》相契合的规约,而当代的乡规民约,在传统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产生新的乡土规范,与《婚姻法》相辅相成,共同建构和睦家庭、和谐社会.给《婚姻法》在民族地区贯彻落实提供有益的借鉴.
婚姻法 制度建设 民族地区 和谐社会
过竹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国内会议
2010全国婚姻家庭研讨会暨纪念新中国首都婚姻法颁布60周年大会
北京
中文
229-236
2010-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