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自然遗产地治理模式:局限与变革方向--兼及《自然遗产保护法》进路

条块约束下一元主体全能治理是中国自然遗产地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这种模式存在代理主体多、链条长、条块目标冲突、执行主体性质模糊等局限,导致初始目标扭曲、信息畸变、运动型治理、治理效率低下等问题.根据近年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战略取向,通过跨部门协同治理、管办分离、内部制衡、资金与立法保障等,逐步实现从划部门而治到一体化治理,从属地为主到分级管理,从全能治理到法人治理,从自养为主到生态补偿,从营利导向到公益回归.必须跳出当前《自然遗产保护法》的立法悖论,治理模式变革与立法工作协同推进.

自然遗产地 治理模式 法律法规

田世政 杨桂华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重庆,400715 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云南昆明 650091

国内会议

第九届中国软科学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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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