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公”与“共”--实现居住区公共服务合理供应的现实途径
在市场体制的房地产开发中,居住区公共服务是公众利益的代表,也是“社区”和“社会”内涵的载体。本文主要研究公益性的服务设施在商业性居住开发中的保障机制.在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三角关系中,政府一方面应履行供应公共产品的职责,另一方面,合理运用规划调控的技术杠杆和市场机制的经济杠杆,合理保障居住区准公共产品的供应,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市场背景下居住开发中的公众利益。
房地产开发 居住区 公共服务 管理机制
费彦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60-61
2013-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