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区分“公”与“共”--实现居住区公共服务合理供应的现实途径

在市场体制的房地产开发中,居住区公共服务是公众利益的代表,也是“社区”和“社会”内涵的载体。本文主要研究公益性的服务设施在商业性居住开发中的保障机制.在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三角关系中,政府一方面应履行供应公共产品的职责,另一方面,合理运用规划调控的技术杠杆和市场机制的经济杠杆,合理保障居住区准公共产品的供应,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市场背景下居住开发中的公众利益。

房地产开发 居住区 公共服务 管理机制

费彦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国内会议

第2届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论坛暨同济城市高峰论坛

上海

中文

60-61

2013-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