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工部与隋唐公共事业管理
尚书工部制度在隋朝初次确立,表明国家的社会职能得以凸显.工部四司管理的对象皆具公有性质,四司的职能也都有为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功能,四司的本质是为加强中央集权而设立的机构.工部四司管理隋唐公共事业的职能表现在:掌大型工程的营建事务、管理国家公田、虞衡山泽和水利沟洫.具体为:屯田司所管理的官员的职分田和官署的公廨田都属于国有土地,虞部司承担着掌管国家山林川泽的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职责,水部司下达的水利灌溉等政令,与中央及地方的水利经营相结合,共同发挥着为农业经济服务的功能。尚书工部制度在隋朝得以确立并延续至清,与其四司为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密不可分,从实质上来讲,工部四司的本质是为加强中央集权而设立的机构。
尚书工部 政府职能 公共事业管理 隋唐时期
卫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历史文化研究中心,陕西杨凌712100
国内会议
杨凌
中文
320-329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