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模式中农民土地收益权的保障问题分析--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为例
目的: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为例,从农村土地经营模式的现状分析人手,通过综合分析三种典型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中农民土地收益权的实现情况,来探讨农民土地收益权的保障问题,并结合国内外的一些先进经验,提出了保障农民土地收益权的构想和建议,以期有利于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供各位专家参考.方法:文献综述法、实地走访调研法、调查问卷法.结果:①租入模式:由于农民没有从土地的流转中获得相应的土地增值收益,可以采用以实物代替租金的方式订立合约;②“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实践中企业拒收、压级压价、拖欠货款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契约关系面临危机,应该加强契约的法律效应;③“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这种模式并不多见,发展也较缓慢,需要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结论:①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让渡给企业,使农村土地的经营纳入现代企业经营的模式中,坚持“以企业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尊重农民的自主权”的原则,转变土地经营的主体,将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而与企业相联系.②建议:明晰农地产权;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农民利益 土地收益权 经营模式 产权制度
文雯 周宝同
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重庆400715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62-68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