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成员权与农地承包经营权错位及其社会后果探析
村庄成员权与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初始契合随村庄成员数量和农地政策变动而错位.两权错位中村庄成员分化,导致集体权属虚化、治理资源匮乏、社区认同消解、道义观念分化等共同体瓦解的社会后果.在稳定农地承包权基础上,现行农地制度可逐步完善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和确定村组组织提供成员农地服务功能,再造村庄成员的生活共同体.
村庄成员权 农地承包经营权 制度调适 服务功能
刘勤
广东海洋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湛江524088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112-119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