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态文明背景下环境法律的完善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后,生态文明很快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加之环境问题层出不穷,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了全社会共同的愿望。然而现行的环境法律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具有严重的滞后性,尤其是在当前建设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完善相关的环境法律势必成为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生态文明 环境法律 生态化

包玉华 贺艳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150040

国内会议

201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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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