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态利益衡平:原理、进路与展开

  生态利益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具有普遍需求和广泛冲突的新型利益,需要法律的全面保护和调整并进而成为环境法的实定法益。在法学的利益谱系中,生态利益是具有“区分性”特点的公共利益。生态利益衡平是环境法律应然功能之一,环境立法应当处理好生态利益与资源利益、经济利益的衡平,生态利益在不同主体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的衡平。同时,要以生态利益衡平为出发点和基本方法,着力构建生态利益有效供给制度、生态利益合理补偿制度、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等保障制度,实现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统一。

生态利益 衡平 法律调整

黄锡生 史玉成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

国内会议

201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乌鲁木齐

中文

59-67

2013-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