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与中国环境法制的建设
十八大对生态文明作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自生态文明提出以来,对我国的环境法治的建设有着极大地影响。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在生态文明的指引下,我国环境法制的指导理念、法律原则与法律体系都有了一定的转变,能更好地与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更好地促进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处。但是,当前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与不足,仍需要完善。
生态文明 环境法 法制建设
李明华 蒋培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浙江临安 311300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南京 210098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78-82
2013-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