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以生态文明理念重塑环境法律责任的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生态文明所蕴含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是对我国长期以来重经济发展轻环境利益观念的一种冲击。提倡生态文明,并把生态文明的理念注入相关法律实践中,对环境法律责任进行重塑,对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三个主体的环境责任进行规范,是落实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

生态文明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

聂俊美

福州大学 法学院,福建福州 350000

国内会议

201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乌鲁木齐

中文

137-139

2013-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