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之理论重构--通往生态文明之路的法律选择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时代下崭新的文明形式,是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宗旨,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生态文明之路对我国环境法治建设提出了以往迥异的要求。为了能够更好走向生态文明之路,作为社会调节工具的法律尤其是环境法理应首当其冲,实现时代的使命。通过对现行环境法理论之审视与反思,试图从环境伦理观的变革、法律价值的排序、原则体系的补充以及权利义务的重构等多维度进行探究,以促进环境法与生态文明之良性互动,早日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 伦理观 价值排序 原则体系 权利义务
薛艳华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0031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228-233
2013-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