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兼谈生态文明理念下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容涵盖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大方面。生态文明建设第一次被执政党提升到国家大政方针的高度,并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五位一体”之不可或缺的一“位”。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再次明确和详实了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与功能,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它与科学发展思想、和谐社会建设理论是一脉相承、互补发展的,并已经初步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本文从理论渊源、实践基础和生态化法律建设三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浅显的分析,以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有所裨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生态文明建设 理论渊源 实践基础 环境法律体系
余海洋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240-245
2013-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