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疆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保障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新疆地理位置突出,不仅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西北的战略屏障,还是我国战略资源的重要基地和对外开放的门户。新疆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脆弱的生态环境决定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疆尤为重要。本文在分析新疆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劣势和新疆环境保护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基础上,对新疆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发展提出完善新疆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新疆地区 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 法制保障
马丽琼 陶信平
长安大学 法学系,中国西安 710064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375-380
2013-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