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的环境法律规制

  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即是国家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的表现,也是国家改变国内资源开发混乱局面的必然要求,环境资源保护与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在内涵、特征和目的等各方面均相辅相成,借助于环境资源保护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行为的一种制衡,达到生态资源保护和资源战略收储的双重目的,以最终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资源法 资源战略收储 双重制衡 可持续发展

杨丽娟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乌鲁木齐

中文

408-411

2013-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